4月7日,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53号山东亚博投资有限公司大门紧闭。
记者黄中明 摄□本报记者 苏冉
“此类跑路案件频发,暴露出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空白和漏洞。”在11日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会上,投资担保公司跑路问题成为多个代表团热议的话题。长期研究金融诈骗问题的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认为,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事前监管办法,针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赋予金融办执法督查权力。此外,要求注册公司必须按季度向工商、金融、公安三部门提交经营报告,从源头管控风险。
投资公司钻政策漏洞 金融办应建执法队伍
“这些企业看似证照齐全,其实没什么实际效力。”傅强告诉记者,这类公司一般都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个合法证件,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但在当下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这些证件获得其实非常容易。比如工商部门目前实行的是先照后证、“宽进严管”的注册登记政策,申请人只需持身份证和房屋租赁手续即可办理营业执照,且不需要提供任何注册资本金证明。也就是说,营业执照除了向大众说明该企业名称、注册登记范围等基本信息外,没有任何效力。
“金融主管部门面对投资担保公司跑路问题束手无策,这的确非常尴尬。”他介绍,这类公司拿到证照后可以明目张胆的从事融资担保类业务,而从事这项业务必须办理金融许可证,但由于前置审批制度取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就无需办理该证件,这让企业负责人钻了政策漏洞。如此一来,金融办拿他们也毫无办法,明知其违规也无法进行监管处理。
“金融办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不强。”傅强表示,金融办不具有行政执法权、资金调配权等核心权力,导致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所以政府应当赋予该部门更多权力,尤其是建立执法队伍,行使金融执法权,第一时间对这些违规企业进行监管处理,毕竟等公安部门介入时,很多损失已无法挽回。
工商、金融和公安应共管 企业须定期交经营报告
除赋予金融办更多权力外,傅强认为,应针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工商部门、金融办、公安部门均列入监管部门之中,明确划分三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工作原则。“注册企业必须同时向三个部门提出申请和办理备案手续,缺一不可。”他表示,申请人必须同时拿到三个单位的审批文件,才能注册成立公司并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相关金融业务。需要说明的是,除了银行,无论是融资性还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都没有接收存款的权利,擅自揽储吸存涉嫌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
此外,他表示,公安等部门应要求尚在运营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在其营业大厅内悬挂检举投诉和报警电话,并定期对此类公司进行检查。同时要求该类公司按季度向工商、金融、公安三部门提交经营报告等,以提高该类公司经营的透明度,便于接受监督。他提醒市民,今后到此类企业办理业务时,必须看清其工商执照的营业范围,同时注意其有无金融许可证,千万不要盲目投资。
暂停审批只是权宜之计投资前应先补课
记者11日采访了解到,为了从源头彻底根治投资担保公司的违法行为,济南工商部门今年以来已暂停办理“投资、担保、理财”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与省工商局等主管部门联系,暂停省局在济南辖区内办理此类业户登记。“涉嫌非法集资的,发现一起,移交一起,职责范围内的,及时采取责令改正、注销吊销、立案查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措施。”一位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这种暂停某类企业注册登记的行为尚属首次,在没有完善的监管办法出台前,只能采取这样的权宜之计。
“简政放权不等于放任自流,如何既便于企业注册成长又能从源头上卡住潜在风险,是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暂停注册登记或提高注册门槛只是权宜之计,制度设计的全面完善才是治本之道。”傅强表示,在针对投资担保公司的注册监管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面对投资机会时要冷静思考理智分析,不要被不法分子所谓“高额回报”蛊惑,投资前最好找金融办等专业机构咨询之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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