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的一个会议室里正在召开动员会。交警、工商、环保、卫生等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将相关的法规给烧烤摊业主们讲解了一遍,其中一条引起大家的注意。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否则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不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最高罚款5万元。”相关负责人表示。
药山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介绍,“我们会随时巡查,将烧烤店的各项信息建立一个档案,随时完善。”
据介绍,近日济南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食药监、卫生局等7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治理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内从事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所有烧烤经营业户,必须入室或在规定场所内进行烧烤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 (记者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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