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山东省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年用电量2520-4800度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执行每度0.5969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部分)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执行每度0.8469元。对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2014年11月28日,济南市阶梯水价听证会召开,与会代表大多同意首套听证方案。2015年4月初,市政府通过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确定第一阶梯到户水价为4.2元,新规五一后执行。阶梯气价尚处于调研阶段,年内肯定出台实施。
(记者苏冉整理)
新闻推荐
11日下午,堤口路街道辖区的济南堤口民族足球队将代表济南市民间足球队,赴日本参加中日民间足球对抗赛。据悉,这已是济南堤口民族足球队第二次走出国门,去年他们曾赴韩国浦项市参加国际民间业...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