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简介
济南海宁皮革城由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555号(海那城),东临二环西路、南临美里路、北靠高速绕城北环线,距离济南西站约6公里,距市中心泉城广场约11公里。项目总投资8亿元,占地185亩,总建筑20万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拥有地下地面1600余个停车位。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购物、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辐射济南及山东、河北、安徽等周边城市。二、业态分布
(见表一)
注:1、我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对业态分布及店铺面积、间数作适当调整,具体以选房会上公布的图纸为准。
2、本次公开招商是指市场一至三层除品牌旗舰馆、设计师品牌馆、品牌集成店、餐饮休闲区、潮流馆、银行、办公仓储区及配套服务以外的商铺。
3、本细则涉及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得房率约为53%。三、招商方式
1、招商对象:国内外裘皮服装、皮革服装、皮毛一体服装、毛皮服装、羊绒服装、箱包皮具、鞋类及其他皮制品生产企业及经营者。优先考虑规模企业、品牌企业、创新企业和实力经销商、零售商,谢绝投资者参与。
2、租售形式:本次招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商铺以租为主、出售为辅。出售商铺为一楼至三楼商铺,出售比例最高不超过20%。
(1)出售商铺:
本次出售商铺的所有意向购买者均须为皮革行业从业者,请在报名时携带皮革行业相关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出售商铺中心价一楼为20000元/平方米,二楼为19000元/平方米,三楼为18500元/平方米。
(2)租赁商铺:
①租赁期限: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11个月,其中2015年8月1日至9月下旬为承租者商铺装修期)。
②中心租赁单价:一楼箱包鞋类皮具区为1000元/平方米·年,一楼羊绒区为1000元/平方米·年;二楼皮装馆为1200元/平方米·年;三楼裘皮馆为1000元/平方米·年,三楼皮毛一体一条街为1000元/平方米·年,三楼毛皮服饰一条街为500元/平方米·年,三楼品牌旗舰馆为1000元/平方米·年。
租赁费一年一收,其中第一年租赁费(自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11个月)按规定时间缴纳可享受5折优惠,第二年租赁单价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定价。
③三年承租权费:所有租赁商铺都必须一次性交纳承租权费。中心承租权费:二楼皮装馆为1000元/平方米,三楼裘皮馆为900元/平方米,三楼皮毛一体一条街为900元/平方米,三楼毛皮服饰一条街为600元/平方米,三楼品牌旗舰馆为800元/平方米。一楼箱包鞋类皮具、羊绒区暂缓收取。
3、保证金标准:
(1)一楼租赁商铺选房保证金5万元。
(2)二至三楼租赁商铺选房保证金10万元。
(3)一至三楼购买商铺选房保证金50万元。
(4)出售商铺开业保证金5万元。
4、选房方式:
本次商铺采用定价抓阄选房方式。
5、招商流程:
报名(交保证金)—领取选房资格证—资格审核—选房—缴款—签约。
6、经营要求:
(1)所有入驻商户都必须诚信经营,所有入驻商户须承诺经营产品实行明码实价。
(2)二楼实行“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的商家承诺制度,并由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收银。
(3)本市场所有商铺的业主、企业和经营者都必须在本次招商和今后服从济南海宁皮革城管理部门对市场的统一划行归市及统一收银规划。
7、报名提醒:企业和经营者报名必须按不同经营类别分类报名,鉴于本次招商报名者数量众多,报名者可能会因达不到要求而不能参加选房会,而有资格参加选房会的也不一定能选到商铺。四、优惠政策
1、认购选房者在海宁中国皮革城外拓连锁市场、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风尚中心、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产业园购买过商铺,累计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购买商铺总价优惠5%;500万以上未达到1000万元的,每增加100万元,总价优惠幅度增加1%;1000万元及以上的,总价优惠10%;1000万以上未达到2000万元的,每增加200万元,总价优惠幅度增加1%;2000万元及以上的,总价优惠15%(每户认购商铺不超过4间)。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认购本市场商铺的,第一批抓阄选房;累计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第二批抓阄选房。
2、哈尔滨海宁皮革城商铺租赁者购买本市场商铺的,总价优惠5%;租赁本市场商铺的,承租权费优惠20%。
3、其他海宁中国皮革城外拓连锁市场商铺租赁者,租赁本市场商铺的,承租权费优惠10%。
4、山东地区商户根据评分给予一定优惠,购买本市场商铺的,总价优惠幅度最大不超过10%;租赁本市场商铺的,承租权费优惠幅度最大不超过15%。
5、海宁中国皮革城企业家联盟成员,购买本市场商铺的,总价优惠2%;租赁本市场商铺的,承租权费优惠2%。
6、以上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购买本市场商铺的优惠幅度累计不超过15%,租赁本市场商铺的优惠幅度累计不超过20%。
7、购买本市场商铺的,及时进场装修并按时开业的,购买总价给予一定的装修补贴:一楼装修补贴1000元/平方米,二楼装修补贴1150元/平方米,三楼装修补贴925元/平方米。以上装修补贴,等商铺开业后凭装修发票统一申领。
8、租赁本市场商铺的,及时进场装修并按时开业的,承租权费给予一定的装修补贴:二楼皮装馆装修补贴500元/平方米,三楼裘皮馆装修补贴470元/平方米,三楼皮毛一体一条街装修补贴470元/平方米,三楼毛皮服饰一条街装修补贴280元/平方米,三楼品牌旗舰店装修补贴490元/平方米。以上装修补贴,等商铺开业后凭装修发票统一申领。
9、两个月内更名免收更名费。五、报名与资格认定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5月30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
(1)海宁: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风尚会所(风尚会所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厅),联系电话:0573-80782111。
接受海宁地区、其它地区的报名。
(2)济南: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555号海那总部基地8号楼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一楼招商部,联系电话:0531-58625111,0531-82703333。
接受济南及周边地区、其它地区的报名。
(3)不接受传真报名,电子表格下载地址www.zgpgc.com。
3、报名资料: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前往报名地点领取);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必须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本细则第四条“优惠政策”所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选房保证金银行缴款单。
报名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核实有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4、资格审核:
(1)报名名单中如有重复或企业业主和经营者实际为同一家企业或品牌的均被视为一家企业或经营者;
(2)一家企业或经营者一个业态只有一次选房资格;六、选房时间和选房方法
1、选房日期和地点:
(1)选房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16日,共2天。
(2)选房地点:济南市绿地·美利亚酒店普利厅。
2、选房进场手续:
凭选房资格证、选房者身份证原件,每户限一人进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选房,另需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场。
3、租赁商铺选房规则:
(1)各轮次选房者在该轮次选房前抽取抓阄顺序号,选房开始后凭抓阄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每个轮次每个选房顺序号只有一次选房机会。
(2)因迟到而错失选房抓阄顺序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轮到某选房顺序号选房,在一分钟内无对应选房者上台选房,则由下一顺序号选房,该顺序号选房顺延。
(4)选房者上台选房而未选中房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选房者上台选房应在三分钟内挑选完毕,超时本公司可以指定下一顺序号选房者上台选房,同时该选房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选中商铺后,在平面图上选中的商铺内签名,由现场公证员发给《选房确认书》。
4、出售商铺选房规则:
(1)认购选房者(下称选房者)在选房前抽取抓阄顺序号,选房开始后凭抓阄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每个选房顺序号只有一次选房机会。
(2)因迟到而错失选房抓阄顺序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轮到某选房顺序号选房,在一分钟内无对应选房者上台选房,则由下一顺序号选房,该顺序号选房顺延。
(4)选房者上台选房而未选中房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选房者上台选房应在三分钟内挑选完毕,超时本公司可以指定下一顺序号选房者上台选房,同时该选房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商铺选中者,由现场公证处公证发给《成交确认书》。
5、选房场次及时间:(见表二)
如因上轮选房时间延后,则下一轮选房时间顺延。七、缴款签约
1、出售商铺
认购商铺者在2015年7月15日前缴纳至总房款的30%,凭银行缴款单及《成交确认书》与本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市场经营管理协议》、《风险承诺书》、《进场装修管理规定》,2015年9月30日前缴纳至总房款的50%,剩余50%的购房款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付清。未在2016年7月30日前付清的,本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收取利息。如购房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未在2015年7月15日前与本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本公司视为其主动放弃该商铺购买权,所缴纳的选房保证金没收,该商铺由本公司另行处理。
所有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意向书》前均需缴纳开业保证金5万元,如按期开业的,该开业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不计息);未能按期开业的,每延迟一天扣3000元,直到5万元扣完为止,同时公司有权安排其他经营户无偿使用。
2、租赁商铺
租赁商铺者在2015年7月15日前交清承租权费和第一年(11个月)租金的,则商铺租赁费可享受五折优惠。凭银行缴款单及《选房确认书》与本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市场经营管理协议》、《风险承诺书》、《进场装修管理规定》,在选房保证金中留经营保证金2万元(一楼经营者留经营保证金1万元)后余额转为承租权费和租金。
2015年7月15日前不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者,本公司视为其主动放弃该商铺的租赁权,所缴纳的选房保证金没收,该商铺由本公司另行处理。
3、保证金退还
未能选到商铺的选房者所交纳的保证金,本公司在选房会结束一周后陆续退还(不计息)。
4、签约地点
(1)济南: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招商部,联系电话:0531-58625111。
(2)海宁: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风尚会所,联系电话:0573-80782111。
5、保证金及房款请交至本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1)公司名称: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2)帐号:9010101107342050004650,开户行名称:山东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老屯支行(润丰银行行号402451010613);
账户:7372710182600188639,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账户:1602006319200192490,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室。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5.0元,自商铺交付之日起收,按济南海宁皮革城规定开业日期开门的商铺第一年租期(11个月)免费。
2、电费:用电采用充值电表,根据各商铺电表抄见数,按当地电费收费标准及公摊用电费用收取(如当地政府电价调整,则做相应调整)。
3、空调费:根据市场运行实际支出总额,按营业商铺面积分摊后收取,按济南海宁皮革城规定开业日期开门的商铺第一年租期(11个月)免费。
4、税收及其他经营性规费由各商户自行向当地税务等部门交纳。
5、电、空调费我司无法分户提供发票。九、风险提示
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是由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建设的面向山东地区的销地型市场,由于济南皮革特别是裘皮消费市场刚刚启动,市场将经历培育期。十、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商铺地面铺设地砖;轻钢龙骨吊顶,筒灯;轻质隔墙,商铺门面玻璃隔断;空调出风到户;网络、电话线接口到户;用电分表到户,每户配有智能插卡取电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烟感、喷淋装置。
企业如需自行装修地面及吊顶的,请在签约时明确。
2、企业和经营者自行装修的时间为2015年7月下旬,届时整个建设工程尚未结束,自行装修者必须服从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装修时不能随意移动公共设施并确保其完好,商铺如不能按时营业,本公司有权组织其他经营者无偿进入该商铺营业。
3、楼层图纸内容仅作参考,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其中图纸所表述面积为预测面积。如预测面积与实际测定的面积差异在±3%以内的,租赁双方不再找补;差异面积在3%以上,多退少补。购买的商铺以预售证申领时测绘机构预测绘面积为准,并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规定为处置依据。
4、本公司有权视报名情况,对本细则内容进行调整、修改、细化和完善。
5、本招商细则在《海宁日报》、《济南日报》及海宁中国皮革城官方网站www.zgpgc.com发布,报名表可提前在报名地点索取,也可在网站下载。
6、填写并上交报名表者,视为已阅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内容。
十一、公证与监督
济南海宁皮革城的选房工作由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接受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对招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本细则解释权归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所有。
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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