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报讯(记者 薛冬 通讯员 张子欣 赵小菊)从今年5月开始直至明年10月,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经营管理规范,全省旅游景区及周边的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方可经营。
山东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名备案并不是我们对食品摊贩在景区周边摆摊的一种许可,但在具体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当下又不可能彻底取缔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必然是保证食品的安全。”
“如果能允许继续卖,这些要求我当然愿意去做。”济南市大明湖东门一位卖铁板鱿鱼的摊主说,景区周边人气旺是他选择每日到此的主要原因,但城管巡查的密度因此也较高。“自从办理了实名备案,不再天天提心吊胆。”
位于城区的景区周边治理,小摊贩或许是集中发力的重点,对于远离城区的各风景区而言,小饭店、小食品店的规范整治将是工作重心。
山东省食药监局提醒:此次规范治理后,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多贴有“笑脸”标志,外出游玩还是应尽量选择亮证场所消费和“寻找笑脸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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