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磊
6月4日,济南市公布了4月、5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在刚刚过去的4、5两个月,济南市共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139起,致150人死亡。济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些事故中,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未确定安全驾驶是导致事故中人员死亡的三大主因。肇事车辆以小客车、货车、摩托车肇事最为突出。
大货车事故频发,野蛮驾驶、恶意违章是根本原因,但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也应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远离大货车。
4月24日上午,经十东路现代职业学院北门,一辆向右拐的大货车撞倒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两名女大学生当场死亡。
1月19日上午,工业北路大辛庄附近母女两人卷入大货车轮下身亡。而在此前的1月2号,槐荫区南辛大街与机床二厂路口,一对母子被渣土车撞倒先后身亡。
据交警部门介绍,由于大货车在转弯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个轨迹上,因此产生了所谓的“轮差”,行人只要进入这个危险区域,即使离货车前轮还有一定距离,但货车后半部分仍可能把行人卷入车下。大货车由于车身较高,司机坐在左边的驾驶座上,车辆右转时其容易产生视觉盲区,而仅凭后视镜观察右后方,可视范围有限。
而且不少车祸发生后,大货车司机也不能立即察觉,导致受害者被拖行。交警部门表示,摩托车、电动车和行人在遇到大货车右转时,最好不要超车,而是保持3到5米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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