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允波
通讯员闫继勇报道
本报济南6月1日讯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启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试点。
有些当事人对法律裁判不理解,或者有疑问,就到更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诉。但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较少,申诉往往缺乏针对性。为方便当事人申诉,根据中央精神,山东法院在全国率先推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试点,在省法院和各中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制度。全省共确定了45家律师事务所43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其中省法院确定了5家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这些律师将到法院值班,负责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等。
根据规定,律师代理申诉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具体包括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以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本次试点还明确规定,律师代理申诉,实行代理双方自愿原则,申诉人有自愿选择律师的权利,申诉人既可以委托值班律师代理申诉,也可以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申诉。
据悉,为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将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当事人申诉没有委托律师的,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或主动联系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为当事人指定代理申诉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诉律师可以向法院提出瑕疵补正、化解纠纷、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阅案件卷宗;对当事人的无理申诉、申诉请求明显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应当对当事人作必要的法律释明、息诉息访教育等工作。
新闻推荐
□记者薄克国肖芳高铭君报道本报青岛讯“建议莱西市抓住举办世界休闲体育大会的机遇,打好‘水城\’牌,做足休闲游文章。”5月31日,有关专家学者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建议。“引...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