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君
通讯员郭德民报道
本报济南7月24日讯省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山东省法院“集中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专项行动自去年11月份开始,截至今年6月30日,全省法院共判处此类犯罪78案92人,其中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68人,以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5人,以构成非法处置、扣押、冻结财产罪判处17人,以构成其他罪名判处2人。
此外,专项行动期间,各地法院加强依职权司法拘留的力度,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追查,全省法院自行采取拘留措施6794人,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7032人。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介绍,“全省法院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宣传,扩大声势,形成了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带动了案件的执行,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92977件,比上年增加6.5%。”
为建立打击、制裁各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规定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如申请执行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明确将信用惩戒的范围拓宽至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并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增加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
郑红军介绍,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根据两部司法解释,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维护司法秩序,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另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6188个,其中自然人180480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5708个。
其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44%;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8%;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9%;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36%。
目前,凡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住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度假等9种类型高消费行为,根据最高法院7月22日新公布的司法解释,限制行为扩大到了乘坐G字头动车组和一般动车组一等座以上。同时增加了限制人员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7月16日,山东首批28家法院与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联接,通过最高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20家主要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并且能够实现网络冻结。其他法院也将陆续开通,实现银行查询全覆盖。下一步省法院还将以信息化途径把失信被执行人推送给山东省有关部门和行业,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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