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宏建报道
本报济南7月17日讯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部署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山东省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这是山东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乃至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了解,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主要包括预测现行政策下财政收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措施、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评估可能出现的财政风险等5个方面内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有利于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保障重大改革政策实施,更好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
山东省要求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对未来三年财政收入、支出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预测。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列入中期财政规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编制,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组织领导。对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就业等方面涉及财政支持的重大政策,有关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建立中长期重大事项科学论证机制,避免政策“碎片化”和随意性。
自2015年起,省级和各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正式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所有省直部门全部纳入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范围。各市2016-2018年财政规划经同级政府批准后,于2015年12月底前报省财政厅备案。以后年度比照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编制本地区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力争2017年县级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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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收支全部纳入综合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记者姜宏建
通讯员孔进严文达报道
本报济南讯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日前,山东省出台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财务管理。
山东省要求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不得隐瞒、虚列收支,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完善部门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挂钩机制,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大力压减结转结余规模,对连续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结转资金,应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对确定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调剂用于本部门其他项目或交回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编制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公车购置及公车运行费等支出年度计划。建立单位内部会议计划编制制度,制订年度会议计划,对未编制会议计划、未经审批的会议不予报销费用。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凡没有出差审批制度的须立即建立,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各部门应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合理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无预算安排的单位,视为无出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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