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佳声
7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网站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方案提出,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多,工作难度大,山东省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省属企业资产总额760多亿元
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省国资委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省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遵循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基本原则,除省国资委及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省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并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根据2014年下半年对省属企业资产、产权初步清理核查结果,50个省直部门、单位共清理核查省属企业465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省属企业资产总额766.15亿元,所有者权益316.78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8.67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243.28亿元,利润总额15.52亿元。
此次清理核查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有些部门应报未报,清理核查结果仍不够全面、准确;二是有些部门对所属企业疏于监管;三是企业管理水平总体不高,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四是有些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处于无经营、待清算的“休克”状态。
分类推进改革重组
对纳入范围的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步骤组织实施统一监管。省国资委将根据省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结合对企业核实与尽职调查情况,逐户提出改革重组意见,分类推进改革重组。其中,重要省属企业的改革重组方案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备投资运营基础的省属企业,以其为主体重组整合其他省属企业,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的投资运营公司为省管一级企业,其产权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按比例分别持有。
对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的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国有产权划入省管一级企业,由省管一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省管一级企业因国有产权划入增加的权益,由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按出资比例分别享有。
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暂不划转,分析汇总后另行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研究。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
也将统一监管
方案规定,对省属企业长期实质性使用的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划转为企业资产,经评估后列入企业国家资本金;因非独立使用等特殊原因无法随同划转的,设置5年过渡期,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用。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也将按照方案实施统一监管。
在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过程中,省直单位及所属企业不得隐瞒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抽逃、隐匿资金,不得擅自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原主管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属企业产权划转前,省直单位所持企业国有产权以及所属企业股权增减变动、改制等有关事项,按现行职责办理。
产权划转的省属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对省属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省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报省政府研究确定。
相关新闻
山东将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
□记者王佳声报道
本报济南7月10日讯为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山东省将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仍按现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按照方案,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由省国资委履行基础管理职责,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30%国有资本。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国有文化企业综合管理处承担。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执行省国资委统一制定的制度,日常管理工作仍由省财政厅负责,并将结果报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和省国资委。
新闻推荐
□记者赵琳通讯员王江华报道本报济南讯近日,“宣讲时间”轻快APP手机平台正式上线。这是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和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一款手机APP,依托齐鲁网全媒体播出发...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