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申红马桂路
“保护地下水,除了限制无序开采之外,还应保证雨洪水的正常渗漏,实现地下水的正常补给。”8月4日,一名水利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泉域补给区范围内存在24处强渗漏带,其中有5个渗漏带被完全占压、有5个正在开发建设,其余14个处于近自然状态。据相关研究表明,不透水面积每增加1km2,就少下渗地下水25万m3,多增加45.73万m3地表径流。
记者了解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济南市制定了一系列泉水保护及城市发展规划,但并没有阻止强渗漏带被侵占的噩运,通过立法手段强制性的对渗漏带进行保护修复,已迫在眉睫。
5个强渗漏带正在建楼
“我们所处的这处低洼地带就是分水岭—北康而庄重点渗漏带。”7月28日,记者跟随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所长陈学群到南北康片区探访。就在强渗漏带上方,挖掘机等机械正在进行土地平整等工作,西侧,一片楼房正拔地而起。
“这原本是一处低洼地带,洪水来临时可以起到泄洪作用,但是土地一旦硬化,地表水下渗量会大大降低,径流量增加,雨洪水更不好控制。”陈学群说。
像分水岭—北康而庄重点渗漏带一样,正处于开发建设状态下的渗漏带一共有5个,其余分别是中井庄—下井庄渗漏带、南北湖—刘志远强渗漏带、兴隆—土屋强渗漏带、浆水泉强渗漏带。其中浆水泉地段的开发建设更让人费解:“楼房就盖在泄洪沟上面,就算不考虑地表水下渗,万一洪水来袭,楼房岂不遭了殃?”
虽然渗漏带之重要在全社会已经达成共识,但是面对城市扩张的冲动,渗漏带保护举步维艰。目前,南绕城高速以南的14个渗漏带还处于近自然状态,但北端的5个渗漏带已完全丧失功能。
地下水补给不足和雨季内涝同在
相关资料显示,济南建成区的南边界上世纪70年代在四里山,80年代在七里山,90年代到了南外环。目前绕城高速公路南线以内的区域已全部成为建城区。
专家认为,建成区向南部山区扩张,破坏了泉域补给区原有的自然植被,硬化面积增加,直接减少了泉城地下水的有效补给,已成为影响市区泉群喷涌的一个重要因素。
渗漏带遭侵占还容易导致洪涝等灾害。济南市相关部门调研结果表明,目前居住、公建、工业及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5%以上,城市不透水面积较多,扣除山体后的综合径流系数约为0.72。而相关资料显示,公园或绿地等的径流系数仅为0.10~0.20。
济南地势南北坡降大,市区南北向河道多,滞蓄设施缺乏,一旦出现强降雨,必然出现上游河道洪水湍急,下游河道洪水集中,容易出现内涝。
划定渗漏带保护红线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济南制定了一系列的泉水保护及城市发展规划。2001年,济南市制订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其中就明确了泉水补给区、直接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泉水出露区的保护范围。2005年颁布的《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明文规定在泉水直接补给区保护范围内的重点渗漏带,禁止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和新建、扩建、改建影响地表水渗漏的工程项目。但十余年过去,对于渗漏带的保护反而越来越难。
“规划不少,但很难执行到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2005年济南市人大出台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提出应当严格控制在泉水补给区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但是由于渗漏带的保护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改、规划、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各个部门,相关保护区尚未明确划分,责任未能及时落实等问题,执法难度较大。
7月21日,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调研城区山体绿化和泉域重点强渗漏带保护工作。他提出,对于渗漏带的保护工作一定要快,保护力度一定要大。对于未开发建设的强渗漏带,要加快立法保护工作,通过划定保护红线实现严格保护,坚决限制各类开发建设;对于正在开发建设的强渗漏带,要多方协调推进,力争通过调整规划、工程修复,最大限度实现对强渗漏带的保护;对于已经被开发占压的强渗漏带,要抓紧研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尽可能实现生态修复。
然而,如何把重视落实到行动上,则更为引人期待。多位专家希望,尽快对渗漏带保护进行立法,以明晰责任,加大奖惩,为保泉和雨季城市安全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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