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孙某和梁某结婚七年孩子五岁,婚后梁某父母与孙某父母共同出资为其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为孙某名字,半年前经双方同意将原房子卖掉购置新房,房产证为梁某的名字,现在孙某在工作时认识了刘某,且与刘某关系亲密,想要与梁某离婚,现梁某想要咨询该房产归谁所有?
【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实践中,法院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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