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日前,省纪委出台《关于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的意见(试行)》,对村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按照要求,对因疏于监督,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据了解,去年以来,山东省纪委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各地虽然在推进村级纪检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不少地方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影响了村级纪检工作的开展。
根据“三转”要求,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在纪律教育、守纪监督、掌握和报告有关信息等方面的职责。例如,协助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抓好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协助村级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查处理党员的违纪问题;定期走访党员群众,做好纪律和作风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及时将意见、建议及反映党员的问题线索报告村级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等。
同时,为保证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监督到位,《意见》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定期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定期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履职能力;鼓励和支持纪检委员大胆履行职责;对因疏于监督,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省纪委今年首次通报7起违规案例
3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处分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去年底,省纪委网站推出《抓住重要节点坚决纠正“四风”》监督专区,每周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昨天,省纪委今年首次通报了查处的7起违规案例。
此次通报的7起违规案例涉及东营2起;烟台2起;淄博、临沂、莱芜各1起。分别是:利津县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岳明良公车私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利津县纪委研究并报利津县委批准,给予岳明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领取的报酬,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中国联通集团东营市分公司运行维护部经理殷在新违规操办婚宴问题。中国联通集团东营市分公司党委给予殷在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龙口市北马镇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景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龙口市北马镇党委给予李景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经追缴。
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乔德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乔德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经追缴。
张店区财贸局副局长李敬东公车私用问题。张店区纪委给予李敬东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莱城区高庄街道西汶南村党支部书记董政修、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希骞用村集体资金违规招待、走访。高庄街道党委给予董政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希骞党内警告处分。
蒙阴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秦立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蒙阴县纪委给予秦立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补交使用公车费用;对蒙阴县老龄委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宋增秋诫勉谈话。
山东第三轮专项巡视已查328件违规案例
316名党员干部受党政纪处分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山东省第三轮专项巡视自2015年10月中旬开展以来,40个被巡视县(市、区)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8件,455名乡科级及以下人员被立案审查,3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9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了解到,省委巡视组对县(市、区)巡视中,对发现的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及时移交被巡视地方,督促快查严处、正风肃纪。高唐县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韩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延林,通过伪造村民签字手印方式套取补偿款用于个人消费,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牟平渔港监督原监督长、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唐福,任职期间超标准装修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安排购买海产品抵顶应收港务费,虚开发票报销费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前巡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振汉,侵占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负主要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目前,已对108起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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