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4)市执字第 1558、1558-1号《 民事裁定书》,(2004)市执字第15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山东金龙地产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历城(高新)区化纤路 11号1号楼 4-603 室的房屋。依法应归刘爱存所有。现有关权利人已向我局提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根据上述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现我局依法公告注销济房权证高字第002417号《房屋所有权证》中证载的上述房屋所有权登记。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29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 3 月 12 日上午 11 时许,中国第三支赴利比里亚维和警察防暴队乘包机抵达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圆满完成为期一年的国际维和任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江汀,公安部边...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