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回应社会对加强在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建设的热点关注,促进检察机关更好为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障,济南市检察院、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发展30周年之际,联合开展“阳光护苗 未检同行”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5月9 日下午,济南市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未检干警来到济南市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拉开了本次系列活动的序幕。活动中,两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与学校领导就学校教学工作中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在校学生需要检察机关提供哪些有针对性的法律保障等话题展开座谈,未检干警们向该校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发放了《中学生法律手册》、《小学生法律手册》,现场提供了法律咨询,并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案例进行了法制宣讲。
通过本次活动,检校双方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法律保障,研究建立以下五项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由学校聘请两级检察院的未检干警作为该校的“法治顾问团”成员,根据学校不同年龄段的学生、 不同时间段的需求,顾问团成员为该校未成年人提供“订单式”的法律服务;二是开设案件处理“直通车”,由检校双方联合指定一名校领导作为“联络员”,校园内如发生违法犯罪案件,“ 联络员” 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了解情况并指导相关案件的处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结合社会关注热点开展法制讲座,针对当前“校园暴力”、“性侵未成年女童” 等案件多发态势,由“ 法治顾问团”成员为在校学生开展法制讲座,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做到懂法、守法、远离犯罪;四是开通法律咨询“绿色通道”,检察机关为在校学生开设法律咨询专用邮箱和咨询热线,在校学生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通过邮件或者拨打电话咨询,由“法治顾问团”成员为学生答疑解惑;五是定期进行心理疏导,通过邀请全市未检部门心理咨询专家团成员到校开展心理讲座,及邀请在校学生到检察机关心理疏导工作室进行心理疏导等方式,缓解在校学生的学业压力和人际关系矛盾,帮助在校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本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产生积极影响,受到在校师生的一致欢迎和好评,也为日后检察机关更好为在校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障奠定了制度基础。刘军 苏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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