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永功
来电读者:崔女士
来电时间:7月4日
崔女士:我爱人非济南户籍,6月份抵押贷款买的车,7月1日下款到4S店,发票是7月1日开的。去交管服务站挂牌时,工作人员说居住证明纸质的不管用了,挂不了牌我可怎么办,没牌没法公证和抵押。我可以用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租房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吗?
记者帮问:历下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范天晶表示,根据省公安厅的规定,7月1日后,车辆在济南挂牌需要提供济南的身份证,身份证不是济南的,要有济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或租房所在地村委会证明无法使用,作为过渡期政策,今年上半年使用的纸质居住证明,7月1日后不再有效。在济南暂住的申请人,在2016年6月30日(含)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含二手车销售发票)的,且在2016年6月30日(含)前已经开具《流动人口信息详情》或者《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确认表(回执)》的,可以作为暂住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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