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城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王凯(化名)2015年刚刚完成了自己的首次置业,并使用了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据了解,王凯购置的房屋总价为75万元,支付了23万元的首付款,剩余52万元需办理住房贷款。按照当时的政策,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王凯只能选择公积金贷款30万加商贷22万的贷款模式,现在的月还款额为2473元,其中包括商贷1168元,公积金1305元。
按照最新政策,王凯可办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高于公积金月还款额。据了解,所谓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每月转账额度上限不超过当月公积金贷款偿还总额,下限为100元。
“现在单位和我个人每月一共缴存公积金1000元,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后,每月可以把这部分钱都提出来用以还贷,每月还房贷的开支从2473元降至1473元,给自己分担了不少压力。”王凯说,他已经通过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预约,下周准备去现场办理。
记者了解到,像王凯这样的刚需购房者,对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关注度较高,新政策能大大降低家庭的月度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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