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种情形视为“触红线”
●扶贫不重视不作为●走过场做表面文章●优亲厚友暗箱操作●驻村群众满意度低●简单粗暴脱离实际●扶贫领域腐败频发……制图/史伟
脱贫措施走形式、走过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应问责;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应问责;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搞“数字脱贫”、假脱贫的,应问责……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该试行办法中共给出了33种“应问责情形”,也为脱贫攻坚工作划出了“33条红线”。发生这些﹃应问责情形﹄之一应予以问责不适应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
有“对所承担脱贫攻坚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对上级部署工作有令不行、各行其是,不配合开展扶贫工作的”等8种情形;
不落实精准算账,***精准脱贫底数不清、措施不明
有“贫困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搞人情扶贫、关系扶贫,出现应纳入未纳入或者不符合标准被纳入的”、“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搞‘数字脱贫\’、假脱贫的”等5种情形;
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
有“违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范围和标准,项目资金管理混乱,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5种情形;
不履行帮扶责任,帮扶工作开展不积极、不深入、不得力
有“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任务落实不到位,违反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帮扶工作不扎实、不深入,驻村群众满意度低”等5种情形;
不践行群众路线,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有“扶贫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脱离实际,不尊重群众意愿,漠视群众合理诉求,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等5种情形;
不落实一岗双责,本地区本单位扶贫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突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
有“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发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等5种情形。
踩了红线如何问责
【问责方式】
对单位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
对个人的问责方式包括: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问责程度】
情节较轻的,将给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责令限期整改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本报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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