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没有执行力的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制度只有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才有执行力、公信力和生命力。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统一思想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如果广大党员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的意识,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这项制度,再多的鼓励也难以彻底消除敢于担当者的后顾之忧,更会影响全市发展大局。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能不能实现良好开局,很重要的在于能否闯出一条创新发展之路。对济南来说,“四个中心”建设需要大胆闯、大胆试。只有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熟知制度内容,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理念,自觉养成执行制度的习惯,才能把“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在遇到改革发展“硬骨头”、“新问题”时,才能进一步激发全市上下干事创业的激情与干劲。
强化责任是制度执行的根本。“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好,究其原因是责任意识缺乏,导致制度执行落实质量大打折扣。那些敢于亮剑、勇于创新者是改革的急先锋,他们“摸着石头过河”、“提着担子探路”,难免会走岔路、弯路甚至错路。如果求全责备,没有坚强保障,难免形成阻碍。发展之路无坦途,攻坚克难看担当。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涉及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方面,要保证制度落实有力、发挥实效,必须按照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相关实施办法对号入座、对号落实、对号担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负责到底。如此才能保证那些勤官、能官甩开膀子放手闯,也让那些不作为、不干事的懒官、庸官无处立身。
落实监督是制度执行的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好“执行谁监督、落实谁检查”,才能确保“容错纠错防错”一体化制度真正执行到位。通过有力的监督,切实提升落实的执行力和精准度,既推动制度被大胆运用、大胆使用,又促进严谨认定、规范落实,做到能容的错要容、该纠的错要纠、须防的错要防,确保这一制度在贯彻执行上不打折扣、不作选择、不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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