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0)历城执字第911-3号《执行裁定书》、(2010)历城执字第91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马国魁名下坐落于历城区桑园路 7号4号楼 3-302室的房屋及附属储藏室一间,依法应过户至闫伟名下。根据上述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我局公告作废济房权证历城字第031221号《房屋所有权证》。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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