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已经两个多月了,却迟迟拿不到补偿款。”近日,省城的赵女士向本报反映, 年济南市历城区政府对洪翔路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月 7 日,赵女士与历城区住建委和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署《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规定补偿款本应个工作日到账,可是两个月过去了,赵女士至今也没有拿到补偿款。对此,记者展开了相关调查。
业主:补偿协议签了两个多月拿不到补偿款
1月日,记者来到了洪翔西路4号楼,赵女士的家就在这栋楼上。一进4号楼的院子,记者就看到院子里堆满了各种窗户门框,除了 2单元还有一个租户在居住外,整栋楼已经人去楼空,在小区的公示窗上,还张贴着历城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房屋征收公告,公告中对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征收补偿签约期限都做了明确的说明。
“我们这栋楼一共有户业主,当初一听说政府拆迁,都是第一时间腾出房子。”赵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这栋楼以前是单位的职工宿舍,建成于年代,如今已经有些破旧,听到政府拆迁的消息,所有业主都是积极响应。月 7 日,历城区住建委和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先与他们最早搬出去的6 户业主签署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收走了他们的房产证,可协议原本规定 个工作日就能到账的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有着落。
随后赵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她当时签订的《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记者在《协议》中看到,赵女士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米,评估价值为元每平米,补偿价格约万元,此外,加上征收补偿奖励费、装修补偿费等其他费用,总计大约万元。
相关部门:产权归铁路部门,需等待认定结果
“第一批签约了 6户,但是后来铁路部门叫停了,因为洪翔西路4号楼业主的房产证不是地方的,属于铁路房管所。”洪翔路拆迁安置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开始认为只要这些业主有房产证和收据就可以和他们签约,但是后来被铁路部门叫停了,铁路部门必须要先核实情况。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洪翔西路4号楼是铁路部门的公房,同时铁路部门的房屋和土地归铁路房管所和土地所管理,不在政府管理的序列之内;而且这 户业主的情况也不一样,有的业主有房产证但没有收据,有的则有收据没有房产证,还有两户业主什么手续都没有,因此政府也无法认定他们的真伪性,只能等铁路部门出具认定结果。
“此外,这 户业主的房产证也与普通的房产证不一样,他们的房产证其实是一张小红纸,上面写明的是这些业主只有房屋使用权,产权还是在铁路部门,因此一开始与6户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是无效合同,需要等认定结果出来后重新签约。”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到目前,铁路部门已经出具了 户的认定结果,指挥部也已经与这户业主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还剩户业主需要耐心等待。
本报记者 朱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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