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记者 侯月 通讯员 李冬华)“终于拿到工资了!”今天上午,市中区法院举行春节前农民工工资集中发放活动,为来自安徽、四川、江苏、河南、浙江、山东等省的36位农民工代表集中发放涉及70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款共计1200万元。一位农民工代表拿着他和其他农民工兄弟盼了许久的工资,激动得眼含热泪。
据悉,此次发放的农民工工资款涉及36件劳务费纠纷案件。受雇于某建设公司的700多位农民工在某地产公司的工地施工,但未如期从某建设公司领到工资。2017年7月开始,这700多名农民工所在的施工队代表36人陆续将某建设公司和某地产公司诉至市中区法院。市中区法院第一时间作出判决,判处某建设公司偿付劳务工程款,某地产公司在欠付该建设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后,1月23日开始,36位农民工代表陆续向市中区法院申请执行。因该批案件的第一被告某建设公司对外有多笔债务,其在某地产公司的应收工程款已被济南中院、历下区法院、高新区法院在内的多家法院查封,且某建设公司与某地产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还在济南中院审理过程中,尚未结案,某地产公司实际欠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数额还未最终确定。
面对上述执行困境,市中区法院执行局认为,农民工的工资是重大民生问题,一刻都不能等,遂立即向济南中院执行局作了汇报。在济南中院的协调和指导下,市中区法院确定了执行思路。
执行立案后,法官立即对两被告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采取“限高令”,某地产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此时正在外省出差,准备返程时才发现无法购买飞机票,立即打电话与法官协商。经协商,该公司同意将120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到位后,考虑到这些执行款是农民工辛苦几年的血汗钱,市中区法院决定将这1200万元优先全部发给农民工。
截至今天上午11时许,1200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发放到位。36位农民工代表拿到钱后,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我们回去立即就发给跟我们出来干活儿的兄弟。拿到钱了,今年大伙儿终于可以安心地过个年了!感谢法官、感谢市中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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