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如今可不仅限于商品消费领域,交警打起假来也毫不含糊。3月15日,槐荫区交警大队通报了最近查处的3起案件。
年检标志是“捡”的
3月5日下午,一辆涉嫌套牌的机动车被槐荫区交警大队西外环中队民警拦下。“我们发现,这辆黑色小轿车车主并非驾驶人孙某,车上的车牌、年检标志还分属于另外两辆不同的车。”西外环中队副中队长杜国华说。
驾驶人孙某称,小轿车是他人作为抵债物给他的,一直未过户,2016年后再未年检过。为了躲避检查,孙某便将自己名下一辆报废车的鲁A号牌挂在了这辆车上。车辆的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等,则是他路过一个事故现场时“捡”回来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驾驶证是网购的
3月12日上午,西外环中队民警查处了一辆物流货车。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变得慌张起来,“发现驾驶人不对劲儿,我们对其驾驶证信息做进一步核实,发现这名驾驶人出示的A2本根本不存在。”杜国华说。
驾驶人王某拿出了自己的C1驾驶证,并承认自己的A2驾驶证是通过网络花800元购买的。“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上路行驶,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处罚;使用伪造驾驶证,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杜国华说。
无证驾驶无牌车
3月6日下午,潘某和家人到汽车大世界挑选新车。在看中一款小轿车后,潘某决定试驾一下。可他没有选择驾驶试驾车,而是驾驶着一辆没有悬挂号牌,也没有临时号牌的机动车上了路。
很快,他被槐荫区交警大队西站中队中队长徐垒拦下。据了解,潘某被查处时正在进行驾驶学习,本来预约两天后进行最后一项考试,上路时他还是个“假司机”。
“潘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同时,他还驾驶了一辆无号牌的车辆,我们对其做出了共计罚款1200元的处罚。”徐垒说。 (本报记者尹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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