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熊苗
22日,济南《关于城市高架路快速路交通高峰时段禁止非本市号牌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通告,工作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拟禁止悬挂非本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汽车进入城市高架路、快速路通行(本报今日A03、A04版有详细报道)。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热议。赞成者有之,当然是从城市治堵的角度来点赞的;反对者亦有之,主要是从有损城市包容性方面提出质疑;还有很多人则是提出了相关疑问和建议。
在济南,任何一个关于限行、治堵的话题引发的关注度都是呈几何级增长的。因为交通拥堵首先是这座城市无法回避和必须直面的现实。也正因为是现实,所以对一个新规的看法,首先应该基于它是否务实。
济南快速路网日趋完善,但目前快速通行的功能并未完全发挥出来。例如,当前北园高架路、顺河高架路等已经处于常态化拥堵状态,48条下桥匝道均不同程度拥堵。当然不能把拥堵归咎于外地号牌机动车,但高峰时段占据高架路、快速路10%左右流量的外地车如果限行,确实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拥堵。
一般而言,来济南的外地车多为商务、差旅等,相比之下,高峰期大多数上班族的出行需求更为刚性。因此,引导外地号牌车高峰期避走高架路也是一种相对务实的选择。
当然,从短期来看,在实际治堵的过程中,强调引导外地车错峰出行的同时,也应该保障好外地车在济通行的权益。这也正是此次公开征集民意的意义所在。比如限行的时段还有没有讨论的空间?比如常驻济南的外地车该怎么办……这些问题都呼吁更精细的细则和管理。征求民意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开放的体现和互动的过程。如果有更多能够优化交通体系的意见建议被收集进来,不论对外地号牌还是本地号牌,都是利好。
除了看到新规引导错峰出行的目的,也应看到,高架路高峰期限行外地车只是整个治堵体系中的具体方式之一。就如不少网友都提到部分高架路上下桥口交通组织的问题,这些影响高架路快速路通行效率的因素都应囊括进治堵体系之内。
应该说,高峰期高架路限行外地车只是采用了很多城市治堵的通行做法,和一座城市的包容性并没有直接关系。换个角度看,若是大家都堵在路上,这又何尝是好的待客之道?说到底,还是全力治堵,让出行环境更美好,才是真正的开放,才能让城市更具包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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