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丛民)日前,为遏制楼市乱象,山东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需购房、房企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对房企要求购房人全款买房或全款优先选房、捆绑车位或地下室说“不”。
针对济南部分热点区域住宅项目存在全款购房、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使用商业贷款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歧视刚性需求购房者,以及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地下室等行为,《通知》明确,商品住宅进度满足预售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通知》强调,销售商品房时,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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