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卓男 摄
昨日,市民丛女士向济南日报“维权@报告老板”栏目(热线:0531—67976311)反映,“之前已经协商好给我退钱,唯思美现在又不给退了。”她认为,该店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十分不讲信用。那么,已经协商好的事情,唯思美为何如今又变卦了?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消费者 约定好签字退钱现在又不退了
11月2日、11月16日,本报曾经报道了丛女士在唯思美办卡后不能退卡的遭遇。
2008年,丛女士从唯思美公信店办理了美容卡,之后由于种种原因,不再去店内消费,遂联系店内协商退卡未果;2018年10月31日,丛女士致电济南日报“维权@报告老板”栏目进行首次维权,依旧未果;2018年11月14日,丛女士再次致电济南日报“维权@报告老板”栏目进行第二次维权称,对方表示可以退还部分费用,但与其实际剩余金额不符,“少了近1000元。”
11月22日,丛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表示,“上次之后,对方和我联系了几次,我们约定好11月21日去店里签字退钱。”丛女士告诉记者,11月17日她去店里协商后同意了公司提出的“退款2665元”的解决办法,查看了自己的会员资料后,她在一张“唯思美 呈报表”上签了字。
“当时都说好了给我退钱,结果后来又和我联系,说让我联系报社撤稿子。后来又有他们公司办公室的人给我电话让我撤销在民族大街工商所的投诉。”丛女士告诉记者,“工商所确实给我打过电话问事情处理情况,我都如实相告,但是这事情还不算最终解决完,我也不能说都解决了啊。而且我又不能左右报社撤稿子。”
在此之后,丛女士接到该店李店长电话称,此事不再私下解决,“让我通过司法途径。”
商家 “负面影响太大,已走法律程序”
对丛女士的表述,记者于11月22日下午致电李店长进行求证,对方表示:“现在正在开会,不方便接电话。”当记者表明目的后,李店长表示,“这件事已经反映给公司了,具体情况得问公司。”
随后,记者拨打了曾经与丛女士联系的唯思美方面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先生求证此事。张先生表示,“由于她给我们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太大,她还把我们投诉到工商和税务了,后期我们已经走法律程序了。具体情况你们问她就好。”当记者表示,就是对丛女士反映的情况向公司进行核实之后,对方称,“具体退不退钱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我们已经走法律程序了。”
当天下午,该公司法律顾问徐先生和李店长找到记者,想要听取采访录音。记者表示不能公开采访录音。李店长否认了记者曾向其求证的“丛女士由于面部不适一直在协商退卡”一事,同时也对店员曾坚称“丛女士并非办的卡,而是买的产品赠送的会员卡”这一说法进行了否认。同时,徐律师请记者复述了11月1日到店采访的情形,当记者复述后表示店里可以查询监控记录时,李店长告知,“店里监控只能保存10天内的记录,这件事发生距现在已超过10天,无法查询。”
此事后续如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本报记者 蔡卓男)
新闻推荐
11月17日,济南市江苏商会江苏驻鲁建筑业联合会会长毛卫东,江苏省住建厅驻山东办事处主任、江苏省出省建筑企业山东...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