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出违反文明条例第一张罚单。
◥监控显示苗某乱扔垃圾过程。视频截图 □记者李震
通讯员祁丽萍
生活日报4月4日讯乱丢垃圾到底罚不罚?日前,济南城管给出了答案。3日上午,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舜玉路执法中队开出了济南第一张违反文明条例“乱扔垃圾”的罚单,一名市民将垃圾随意丢至路边,被监控拍下,最终被执法人员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将垃圾清理。据悉。不文明行为处罚面临着“取证难”的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一市民乱扔垃圾被拍下
据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舜玉路执法中队队长崔先锋介绍,4月3日,他们在正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舜玉路西头公厕垃圾桶附近有被丢弃的床垫、沙发垫等杂物和垃圾,辖区网格员刚刚清理完此处,这是谁干的呢?
崔先锋说,通过调取监控,反复对比,发现丢弃垃圾的人是一张“熟悉的面孔”,“她是附近的废品收购员苗某。”
监控显示,苗某骑着一辆三轮车,将后座的大型物件丢至路边,随后离去。执法中队找到苗某,并将其带回中队接受处理。在监控面前,苗某承认了自己乱丢垃圾的事实。据了解,事发当天苗某从舜玉南区某居民楼处运送床垫至垃圾场进行处理途中,行至舜玉路西头公厕偏僻处,看到四下无人,便心存侥幸心理,将床垫等一些不能卖钱的垃圾随意扔到路边。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他们对苗某罚款100元,并监督她将随意丢弃的垃圾清理干净。事后,苗某也承诺以后不再乱扔垃圾。
处罚困难源于“取证难”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市民乱丢垃圾被处罚是济南开出违反文明条例第一张罚单。
日前,2018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和排名公布,济南以95.68分的成绩排名第一。但生活中不乏有一些不文明现象。3月20日,市中区卧龙花园小区,有业主私占多处公共用地种植蔬菜,市中城管一天清理了私种菜地1200多平方米,本报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崔先锋告诉记者,当前依据《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相关处罚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取证难”。崔先锋认为,解决这一症结的办法是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比如把个人征信和不文明行为挂钩,若责令不改,其方方面面都将受到限制。”
相关链接济南重点整治这些不文明行为可别有侥幸心理
□记者李震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文明促进条例》于今年2月12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于3月1日实施,在该条例第三章“重点治理”里,提到重点整治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包括:
(一)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隔离栏;
(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三)开车随意穿插变道、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
(四)向车外抛洒物品;
(五)干扰驾驶人安全行车;
(六)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
(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八)向泉池、泉渠乱倒污水污物;
(九)在山体保护范围内私自开荒种地;
(十)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
(十一)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十二)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遗弃犬只;
(十三)禁烟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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