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沙文婧)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和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即日起,《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
《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于2018年10月31日将法规草案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分组审议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等对法规草案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在规划、设置、发布与维护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形成了《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布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济南市人大公众信息网(http://www.jnrd.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方式提出。电子邮箱: cwhfzgzs@jn.shandong.cn;信件请寄至: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邮编:2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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