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省普查组织机构关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认真配合,1.5万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尽职尽责、奋力拼搏,历时两年,对济南市2018年第二、第三产业,进行了高质量“体检”,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清出了详实“底数”,取得了重要成果。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济南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取得的重要成果,对精准实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7月3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32个市直部门组成的济南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设在市统计局。建立了领导小组联系人制度,负责协调成员单位之间及下属单位,从制度上保障了各项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区县及镇办相应成立了普查机构,镇办实行双组长制,由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强化政府牵头职责,为普查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各级人民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机构、人员、设备、办公场所、经费“五落实”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职能,形成多方合力,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8年9-11月,全市1.5万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在地原则,采用地毯式扫描方式,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针对难以找到单位,反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2019年1-4月,全市经济普查正式进入最为关键的入户登记阶段,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济南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济南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济南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准确反映了济南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要求,市经普办坚持早谋划、早布局,分类施策、群策群力,着力提升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2018年6月,在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专项试点,提前熟悉了普查方案,达到了发现问题、探索方案、积累经验、锻炼队伍的目的,是经济普查全面铺开前一次难得的实战演练。在方法运用上,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为有效宣传普查,成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宣传活动。2019年1月1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在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参加了首日入户登记并慰问一线普查人员。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创新普查方式
这次普查充分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通过整理、合并生成清查底册和普查底册。为提高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在数据报送方式上,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填报过程的电子化。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清查对象数据;普查登记阶段,实行一套表单位联网直报,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非一套表单位、抽取个体户,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通过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可利用定位系统对手持移动终端(PAD)所在位置进行定位,并首次应用了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减轻了基层工作量,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济南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范登记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各级经普办及普查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对经济普查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守牢纪律底线。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查处曝光,确保普查数据不失真,确保数据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开通了四经普违法违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中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六、确保数据质量
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始终将数据质量看做普查生命线和红线。为保障数据质量,制定了《济南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等文件,建立了“普查统领、核算牵头、专业负责、执法参与”的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为检验数据质量,印发了《关于做好济南市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共同完成”的模式,采取自查自纠和实地入户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开展事中和事后数据质量抽查,严格验收标准。建立了全流程数据审核监督体系,顺利通过了国家统计局经济普查事后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质量获得各方肯定。总体来看,第四次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济南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30295个,与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36.92%;从业人员3185801人,增长7.70%;产业活动单位253257个,增长124.89%;个体经营户415258个,增长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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