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群
近年来,网上购物等多种新型消费形式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尚不完善,加之个别不法经营者利用监管和法律上的漏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时有出现。记者从济南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得知,随着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新型消费相关的权益侵权纠纷维权咨询案件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集中在网上购物、电视购物、团购商品、充值消费等方面。“12348”通过本报向公众发出五个消费预警提示。
案例一
网购花了钱 货物却“没影了”
2013年3月1日,四川的黄先生拨通济南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其于2012年11月,在网上向济南一家汽车配件销售公司订购了一件汽车配件产品。11月20日,黄先生通过网上银行将货款2700元打给汽车配件销售公司,网上约定收到货款发货。但黄先生一直未收到货物,且汽车配件销售公司网上留的联系电话也已停机。黄先生问网站是否对此有责任?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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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需谨慎 选择商家是关键
值班律师答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网站经营者没有严格履行核实义务,对内容不实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制作或发布。如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制作或发布的,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地址的,网站经营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黄先生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汽车配件销售公司赔偿自己的所有损失。若有证据证明网站有过失,也可向网站要求赔偿损失。
消费提醒:网上购物一定要在了解商品详细信息的同时,重点了解经营者的信誉情况,以及经营者的工商注册等信息。网购时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网站经营商,把网购风险降到最低。
案例二
俺想退货咋成了违约
2013年3月5日,商河县的刘大娘拨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求助。刘大娘的老伴通过电视购物节目选定了一款价值450元的手机,货到付款。后来,老伴又不想要了,电话告知了经销商。经销商听后告诉刘大娘的老伴,手机已经开始邮寄送达,手机送到后不付款,就要起诉刘大娘的老伴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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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莫冲动 选定商品退货难
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选定商品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但是在自主选定商品后,若商品无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反悔。刘大娘的老伴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自己选定了一款手机后,若手机送到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就应该支付货款,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在电视购物中,由于部分消费者法律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对电视播放的购物节目信任度较高,加之在电视购物中容易被产品美丽的宣传画面及促销主持人热情的导购话语所感染产生购买冲动。
消费提醒:电视购物的消费人群,尤其是中老年人,一定要谨慎参加电视购物活动,理性选择所购商品。电视购物涉及多个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一旦发生纠纷,维权比较困难。
案例三
团购商品遭遇优惠缩水
济南市民吕女士打算购买一辆汽车,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告知吕女士如参加公司的团购活动,可享现金3万元的优惠。吕女士听后立即报名参加并支付了定金2000元,但没有与汽车4S店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的团购活动时间截止后,吕女士准备付款提车并享受团购优惠时,被4S店销售人员告知因本次团购活动人数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人数,现金优惠只能是2万元,可加送价值1万元的汽车装具。吕女士问,汽车销售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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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团购要留心 签订合同更保险
汽车销售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但由于吕女士与汽车销售公司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合同,也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因此维权难度较大。
消费提醒:参加商家举办的团购优惠活动,一定要保留团购优惠的书面证据(如参加网上团购活动,请保留好由商家发给的短信或二维码及对网络宣传界面的保存等相关交易凭证)防止发生纠纷后无证可取给事后维权带来困难。
案例四
充值卡没用完 商家搬了
济南的孙大爷有风湿颈椎病,在自家附近的推拿店接受推拿治疗。由于需要经常进行治疗,推拿店建议孙大爷办理充值卡,可以享受优惠幅度和便捷消费。孙大爷办了一张5000元的充值卡。使用半年后,推拿店搬家了,孙大爷到搬迁后的推拿店乘车需要1小时左右,非常不方便。孙大爷要求推拿店将充值卡中剩余的2000余元退还给自己。但推拿店认为自己无过错不予退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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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消费质难保 小额充值风险小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在了解情况后,征得孙大爷同意电话联系了推拿店店主,经过耐心调解,店主退还了孙大爷卡中的余款。
消费提醒:办理预付式的充值卡时,应选择信誉度好、规模大的商家。充值时应以小额充值为好,避免发生商家中途店址变动、服务质量出现瑕疵、经营不善等情形,特别是防范恶意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商家。
案例五
电脑配件被“偷梁换柱”
2013年2月19日,家住济阳的贾先生来到济南某电脑销售市场为孩子选购一台电脑,电脑销售人员为他列出一张配置清单并进行了组装。贾先生满意地把电脑买回家,未要发票。回到家电脑用了不到十天,就出现开机缓慢、死机等状态。贾先生找到一学电脑专业的朋友查看,打开主机发现,个别部件与配置清单注明的型号不符,低配部件容易导致电脑死机。贾先生第二天就找到卖家,要求退换电脑。但销售人员不同意,并责怪贾先生擅自打开电脑主机,出现问题就说不清了。贾先生便拨打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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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电子产品清单发票不可少
值班律师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联系到了电脑销售商,详细告诉他们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依法调解,电脑销售商同意为贾先生更换不匹配的电脑部件,承担贾先生的来回路费。
消费提醒:在购买电脑组装机时,无论是主要部件CPU、主板还是其他配件如光驱、内存、显示器、显示卡、电源等都应在配置清单上一一注明。注明内容包括组装部件的规格、型号等。消费者也要将配置清单注明的部件型号、规格等与电脑销售商提供的部件型号、规格一一核对后再开始组装,并且应在旁边认真观察电脑销售人员组装全过程,防止一些不合理组装行为的发生。购买后应向电脑销售商索要相关发票。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向电脑销售商提出。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有关工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卢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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