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宝静 通讯员 宋召)近年来,商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依靠“苦口婆心、不厌其烦、仁至义尽、依法处理”十六字理念,积极推行多元化、广覆盖、全过程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赢得了“温暖仲裁”的良好口碑。2013年该县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件、结案13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共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76万元,案件仲裁无一件被法院诉讼结案所变更,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纠纷,促进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调稳定。
在劳动维权的过程中,仲裁员的审理态度更像是调解员,尽可能站在双方角度替对方着想,又不失法律的公正。正是这样一支掌握了“苦口婆心”、“不厌其烦”硬本领的队伍,使劳动仲裁取得了实际效果。
在调解仲裁队伍的建设过程中,商河县不断规范仲裁员管理,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并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代表参加庭审观摩。在仲裁员的选择上,突出代表的广泛性,将工会、用人单位、律师、主管部门等具有代表性的人员充实到仲裁队伍,充分听取各方面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及90%以上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均已成立基层调解组织,形成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将仲裁触角深入到基层,把矛盾争议化解在当地。
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每年进行两次内部质量审核。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商河县以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对每个岗位、每项工作科学策划和实施有效的“过程管理”,有效减少行政机关服务的“质量缺陷”。并进一步完善仲裁庭合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和仲裁委员会委员例会制度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程序,从而达到“程序公正,实体合法”的目标。
在劳动维权的过程中,该县还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缓解劳资双方矛盾。对一些争议事项简单、明了、诉请标的少的案件采取暂不立案的办法,而是向申请人发放《案前调解意向书》,由办案人员主动邀请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调解,向他们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以此缓解双方紧张关系,化解对立情绪,争取相互理解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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