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无实力、为民办事无能力、群众缺乏向心力”这一村庄治理困境,是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制度带来的弊端。如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有效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突破乡村治理困境,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东平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通过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制、组建农村产权交易所,在促进农民和集体的增收上进行成功尝试,获得了广泛关注,被评为“地方政府改革创新成果”并予以推广。
“乡村困境”催生“土地革新”
位于鲁西南的东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全国大部分中西部地区一样,农业农村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最终都指向产权,特别是土地产权。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推行土地股份合作,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东平县委书记赵德健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
2012年,东平县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展开合作,探索创新壮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
东平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最大资源就是土地。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按照中央深化改革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要求,东平县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指引,在“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三大原则下,以激活土地经营权为核心,推进土地股份化、产权资本化、农民组织化、农业产业化,引导农民带地入股,通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行土地股份制改革,实现以地养农、以社兴农、以业富农,让土地真正“活”起来。
因地制宜走出“四种模式”
土地确权是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重要前提。东平县对农户承包地主要采取两种确权形式,一种是确定地权,逐户落实农户承包地;另一种是确股确权不确地,在试点村,农户按土地承包面积发放股权证,不确定四至和地块,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年终按股分红。
村情不同,发展路子不一,东平县坚持底线,因村施策,在农民首创的基础上,摸索出政府引导型、能人带动型、资本融入型、资源整合型四种土地股份合作模式。
——政府引导型。立足移民大县实际,沙河站镇用活政策性资金,引导11个移民村将370万元移民扶持资金折股入社,在孟庄村成立联润土地股份合作社,建成276亩蔬菜大棚,发展设施农业。去年,入股农户除获得1100元/亩的土地保底收益外,每股分红210元。
——能人带动型。银山镇南堂子村党支部书记郑灿宾发动全村群众,带头成立最美乡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资金、资源、管理等要素作为股份,发展观光农业和旅游产业。
——合作经营型。接山镇后口头村引入经营大户,成立炬祥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以202亩承包地、村集体以350亩河滩地入股,大户以资金和种苗入股,发展花卉苗木经营。今年5月,合作社进行分红,农户每亩耕地获得保底股金1000元,分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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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记者 陈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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