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1月21日讯 (记者徐敏通讯员刘志海)为了上路抢道闯信号,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竟有车主将正牌机动车改装成了老年代步车。21日,商河交警查获了一辆私自改装成老年代步车的机动车,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0元和记12分的处罚。
21日清晨,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商展路卡口布控。7时许,一辆悬挂着老年代步车标牌的红色车辆进入民警视线。虽然该车前后悬挂“内燃观光车”标牌,车身的车标也都标示为老年代步车“五星-沃尔奥”的车标,但车辆排气管冒出的白烟让该车显露原形。经核查,该车系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力帆牌小型汽车,车辆标示系人为私自改装。
根据法律规定,私自将机动车改装成助力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驾驶人有驾照的一次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罚款1000元,处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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