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派驻乡镇检察室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官对一起不逮捕案件进行公开宣告。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解答来访群众诉求。对党员干部进行预防警示教育。
在日前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与会代表纷纷提出建议对策。检察官到田间地头倾听民声。
“以前总感觉检察工作离自己很遥远,这次活动让俺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通过观察和了解,知道这里就是能帮着俺们维护权益的地儿。”10月27日,在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郑路检察室,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一位村民代表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近年来,商河县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院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紧跟法治进程,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战略任务,积极适应公开透明、信息时代的司法环境,以检务公开为抓手,将全部司法行为放在阳光下“晾晒”,让群众深入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不断推动检务公开内容由检察职能公开向检察权运行公开转变、司法结果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动态公开转变,倒逼司法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实现新提升。在这里,检务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例外,各项工作实现了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案件信息公开网上“晾晒”倒逼实体公正
“以前单单是阅卷,就要跑上好几个来回,现在有了预约系统,一切都变得简单快捷了。”近日,律师张建峰通过网上律师预约平台向商河县检察院提交阅卷申请后,对这一贴心之举点赞,“此举看上去是给律师提供便利的小事,但实质上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大事。”
网上律师预约平台面向律师,案件信息公开则是为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去年9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该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向社会公众开通报并实施了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包括程序性案件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向社会公开。
对检察机关来说,案件信息上网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除了要求文书规范外,更要说理透彻、针对性强。为此,该院出台了《商河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重要案件信息报送的具体标准、发布的审批流程,不得自行取舍、各行其是,清除具体操作上的模糊地带,程序公开倒逼实体公正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案件信息发布系统运行以来,已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公开法律文书172份,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55件。
“两微一端”建设回应群众从“面对面”到“键对键”
推进检务公开,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只是第一步,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与网民互动、服务社会正成为该院检务公开的新常态。今年年初,该院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各基层院中率先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客户端,对外实时发布检察要闻、动态信息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与网友互动交流、释疑解惑,让检务公开真正“活”了起来。
李先生多年前被人故意伤害致轻伤,因伤情鉴定标准在2014年发生了改变,他对于鉴定结果一直心存疑问。后来,他听朋友介绍,可以通过微博进行法律咨询,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关注了检察院官方微博,就伤情适用何种伤情鉴定标准向管理员咨询。收到咨询后,微博管理员迅速与院里的法医鉴定部门进行了沟通,第一时间就相关法律问题给李先生予以解答,解开了长期困扰他的心结。从那以后,李先生不仅成了该院微博的“铁杆粉丝”,而且发动亲朋好友也加入了“粉丝”队伍,对该院发布的微博内容及时转发并点赞。
新媒体的广泛使用,打破了检察院原来“摆桌设点”接受咨询、举报及上街发放宣传材料的传统宣传模式,丰富了检务公开载体,使检务公开由“面对面”升级到“键对键”。群众可以足不出户,仅需动动手指、敲敲键盘,就能实现与检察人员在线交流、即时传输信息。截至目前,该院通过“两微一端”平台接受群众咨询13次,发布微博信息359条,今日头条信息31条,推送微信信息186期202条,粉丝总数逾2500人。在山东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排行榜中,该院连续多期跻身榜单前列。
检察宣告制度材料送达从“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
庞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的表现,且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无社会危险性,以上所有事实和证据都在该院一次公开宣告活动中摆出来。
在1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主持宣告仪式的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让被害人了解对庞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原因、办案过程以及案件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翔实有力的证据资料、严谨细致的宣告程序、公开透明的现场监督,都给被害人吃了定心丸。被害人心服口服,当场表示同意不批准逮捕决定。“这下俺终于知道为啥他犯了罪,却不逮捕他了。”现场一名参与监督的群众代表告诉记者。
针对一些程序和实体均准确无误的案子,有的当事人不接受且存在质疑的现状,该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探索推行侦查监督全面宣告机制,对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拟作出不批捕等终结性检察决定的,在做好风险评估基础上,邀请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家属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集中进行宣告。
检察宣告最直接的表现是让检察工作从冷冰冰的文书送达,变成了面对面的释法说理,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检察工作的规范、公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截至目前,该院已对13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所有宣告的案件无一人申请复核,无一起案件引发次生矛盾,无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检察宣告通过让当事人各方充分参与,充分表达意见建议,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及时得以修复,推动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年初,该院在全县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满意率同比提高了0.92个百分点。
控申接访窗口“四声”和“三零”服务零距离
规范司法行为不仅看得见,而且摸得着。走进该院控申接访大厅,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像群众的“休息室”。专用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案件讨论室等一应俱全,大厅还专门设置了检务公开触摸屏、残疾人专用信访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
从“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解决问题有回声”接访方针到检察官“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零耽误处置诉求”的“三零”办案方式,无时无刻不体现着亲切的关心与工作的细致,让走进这里的群众切身体会到了检察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一腔赤诚。凡是来过接待窗口的群众,对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无不交口称赞。
不仅如此,该院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信访工作流程严格动态管理,对接访、登记、分流、移送、办理、回复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做到去向分明、责任明确。该院还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协调重大信访事项,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控申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工作对接机制,分析信访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打破原有以部门为中心的分散办公模式,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诉求表达渠道,建立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受案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答复,理顺部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往返奔波的辛苦。
正是由于规范文明的服务,该院在去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获得全国检察信访场所的最高荣誉。近期,该院又将直接面向群众的控申接访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吴永刚介绍,新建成的接访大厅集控告申诉举报来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于一体,让群众所需触手可及。而这个服务群众的新窗口,也将成为接受群众监督的新窗口。
检察工作全方位呈现“迎进来”并“走出去”
“以前只在报纸或者电视上见过检察官办案,今天总算亲眼见到了检察官的办案程序。”11月30日,参加该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人大代表津津乐道。
活动中,该院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先后参观了控申接访大厅、远程视频接访室、案件管理中心、侦查指挥中心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还围绕案件办理的程序性问题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干警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改进下步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令大家出乎意料的是,参观结束后,每人收到了一张“征求意见表”,在对检察官的司法行为和工作作风等作出评价后,可以直接将此表投入该院的意见箱,帮助干警们防微杜渐。
这是该院坚持以“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民事行政检察集中宣传日等多种方式深化检务公开的一个缩影。面对面互动交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较强的亲和力拉近检民距离……他们不仅在院机关开展这项工作,还把这项工作移植到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在那里迅速生根发芽,方便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检察职能。
随着对检察工作的不断创新与探索,该院还将检务公开活动与“法治六进”等活动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检务公开。商河县人民公园广场上,该院法律宣传车上的大屏幕播放着普法栏目剧,提醒群众如何准确判断诈骗电话和短信,告诉他们传销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在怀仁中学,检察官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案说法,通过娓娓讲述让学生们明白了怎样远离违法犯罪、防止受到侵害;在商河县城区产业园一家创新型企业,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就如何强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
每一次检务公开活动都是一次真诚的沟通,受众参与广泛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更是迈出了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的重要一步。商河的老百姓有理由期待,这一步之后将是更多的精彩。
(本报记者冯瑜通讯员王嘉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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