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连英如)6月13日,南沙河镇一青年为争摊位,竟一拳将他人打伤。为此,他不仅赔礼道歉,还赔偿了伤者5000余元的医药费。
王某与刘某同在南沙河镇一集市经营水果生意,王某在街北头,刘某在街南头,两家相距较远,本应相安无事。13日下午6时许,刘某发现街南头顾客较少,生意有些冷清,便把摊位搬到街北头。王某发现刘某在自己的摊位附近支摊,便来了气,指责刘某抢了他的生意,并让其赶快滚开。刘某一听也来了气,上前与王某理论。二人互不相让,很快由争吵升级到互殴。在厮打中,王某恼羞成怒,挥拳砸向刘某的鼻子,致刘某鼻梁骨折。
南沙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让刘某先到医院治疗,随后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询问。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王某赔偿刘某医药费5000余元,并向刘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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