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民的各类补贴在增加,一些基层干部便盯上了群众的“养命钱”、“救命钱”。对于这些蚕食群众利益的“小蚊子”“小苍蝇”,绝不能放任不管。今年以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对“小官(科级及以下)贪腐”专项工作的部署安排,制定并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集中查办了扶贫开发、工程建设等9个领域中的“小官贪腐”犯罪案件,着力惩治“蝇贪”“蚁贪”。截至7月20日,济南市共查办“小官贪腐”案件72案81人,贪污案件36件41人,受贿案件26件27人,挪用公款案件10件13人。其中扶贫开发领域13件16人;教育领域9件9人;医疗卫生领域21件21人。
一般情况下,反贪部门是根据举报线索查办案件,但是开展打击“小官贪腐”专项活动以来,市检察院反贪局带领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主动出击,收集各类犯罪线索,如在涉农惠农领域,侦查人员主动收集相关乡镇村的各项作物补贴及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信息,通过对以上信息的分析研判,逐步排查梳理线索。通过变被动为主动的办案方式,侦查人员不仅提高了线索成案率,而且对贪官起到了积极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除了主动搜集犯罪线索外,反贪部门还联合纪委协同办理群体上访案件,如商河县反贪局会同县纪委依法查办了引起群众上访的某村委委员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45万余元的大案,有效化解了农村社会群体矛盾,对涉农领域犯罪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体现了检察机关关爱民生、保障民生的执法思想。
侦查信息化是第一侦查力,市反贪局注重侦查信息化建设的实战运用,积极应用科技手段,建立了办案信息查询平台,以此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户籍、银行交易、通讯记录、房产等关键信息,尤其是利用话单分析和短信恢复软件,掌握了大量涉案人员删除的敏感消息,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初查质量、有效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在专项工作中,济南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先后深入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交通系统和农业项目综合开发领域,分析行业领域特点,研究行业职务犯罪规律,由个案带出串案,形成办案规模效应。
只有及时对小官的权力加以约束,才能有效防止“小贪”变“大贪”。在专项工作中,反贪部门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与发案单位沟通,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如历下区反贪局主动联合本院预防部门,在每年体育专项测试前,预防和反贪干警深入教育系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讲座,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和完善相关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冯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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