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198号)精神,现就登记2018-2019年度注册商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登记条件:2018年10月2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获得注册商标证的;
2、提交资料: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3、登记程序和时限要求:2019年9月30日前,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所在辖区分别到永昌县、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交资料并登记核实,逾期不再受理。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开发区分局于2019年10月9日前统一汇总报送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曹雅丽 7526218
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田吉利 8811182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李子瑞 8219290
特此公告。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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