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也许有关部门会对高额押金的去向问题给出这种回答,但“相关规定”就不该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再者说了,规定是人制定出来的,也应该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难道就不该因百姓的意见而作出修改?
北京市民刘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IC卡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3月21日《新京报》)
如果每张卡20元押金,这4000万张公交一卡通的押金费总额就超过了8亿元。笔者很是感叹,“生意”不错嘛,这些押金每年光利息就能收到2800万。但是,一张小小的公交卡到底藏了多少秘密进去?不光刘巍想知道,几乎每天都要乘公交车上下班的笔者也想知道。
截至目前,笔者一共办理过3张济宁公交IC卡,也许是本人的粗心大意,前两张IC卡不慎丢失,之前办卡所缴纳的押金自然也无法讨回,那叫一个心疼。为了保护手头上第三张公交卡的“绝对安全”,笔者将其放在了外套内侧贴近心口的口袋里,还养成了随时随地检查的好习惯,图个什么?不就是担心第三笔押金打水漂嘛,好几十块钱的押金呢,如果再次丢失,一向以勤俭节约自居的笔者还不得把肠子给悔青?
笔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IC卡制作的相关报道,有厂家称“单价1.45元,5000张以上就可开工制作”,既然如此,一张卡为什么要收取十倍甚至更多的押金?对于公交IC卡收取押金过高的质疑声音很多,而有关部门则会拿出“商业机密”、“相关规定”等理由来回应。笔者很是纳闷,公交属于公共服务吧?一张小小的IC卡既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然得向百姓公开:押金到底去了哪里?“这都是根据相关规定收取的”,也许有关部门会对高额押金的去向问题给出这种回答,但是,所谓的“相关规定”就不该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再者说了,规定是人制定出来的,也应该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难道就不该因百姓的意见而作出修改?是你们懒得改,还是因为某种利益而不舍得改?说到底,那些押金都是百姓的钱,钱去了哪里,百姓自己都没有权利知道?
1993年,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对照这个分量最足的《规定》看看,到底还有多少“不听话”的部门在违规!
向百姓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更应该多为百姓考虑,一张成本几块钱的卡片收取高额押金,难道是把百姓当成了“冤大头”?
新闻推荐
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科学的孕期营养学习少不了,孕期营养对准妈妈及胎儿成长尤为重要。您知道孕早期、中期、晚期、分娩时身为准妈妈的您应当补充哪些营养?怎样补充吗?您了...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