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个饭停一会儿车,那个大姨就收钱,她又没有收费证明,不是说我们在乎那些钱,就是争这个道理。”近日,家住市中区的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2210000向记者反映称,太白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路西世纪联华东门的部分人行道被“征用”成了停车场,还存在疑似停车乱收费的现象。
3位看车人“严把停车场”,快餐店也很无奈
昨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赶到太白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的西南角,沿着建设路向南走,不到一分钟就看到了赵先生所说的停车收费处。说是停车收费处,现场记者只看到3个人坐在路边,仔细地盯着来往车辆,看到有准备停车的市民,3人马上走上前索要停车费。停车收费范围内并没有任何提醒收费的牌子。
11点半,正值午饭时间,来此处停车的车辆增加了不少,3位看车人一刻也没闲着,除了轿车,自行车和电动车也同样收取看车费。短短20分钟内,至少有10辆电动车停放在快餐店附近,机动车也近10辆。记者询问得知,电动车看车费为1元,轿车则是4元。停放车辆的市民看到看车员都很自觉地缴费,然而记者却没有看到任何收费凭证。
关于收费凭证,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与朋友开车到附近吃饭,将车停放在此处,听到收费4元后,赵先生索要收费凭证。“他当时告诉我,不要发票可以少收1元,我一听更怀疑他是乱收费,果断要了发票,但是上面的面值也只有两元。”
随后,记者采访到附近一家快餐店的工作人员,对于门前停车收费一事工作人员很是无奈。“我们也多次向收费的老人协商,但对方态度很强硬,还称他们是在派出所登记备案的,完全合法。”该工作人员还称,马路上停车收费存在已有十几年之久,一直没能取缔。“此处收费给我们的生意也带来一定影响,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取缔。”
解放路派出所:我们没权力批准,将予以制止乱收费
记者看到一名看车员胸前挂了一个牌子写着“看车员”三个字及姓名,还附有解放路派出所的落款。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济宁市中区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对看车员自称在解放路派出所具有备案一事予以否认。“我们不可能认定市民随意路边收费,如果批准收费场所也得是政府同意。该处收费的人员已多次被市民举报,现在你们反映了这个问题,我们马上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予以制止。”
对于该停车点收费现象已存在多年,但至今未能取缔,解放路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对方是个老年人并且有残疾,我们每次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他一直以来也是和我们打游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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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停车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投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批准设置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要到当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方可实施收费。
看车员现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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