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济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兖州撤市设区;市中区、任城区撤销,设立新的济宁市任城区。
2013年10月18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115号文批复山东省,同意对济宁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撤销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设立新的济宁市任城区,以原市中区、任城区的行政区域为新设任城区的行政区域。新设任城区人民政府驻阜桥街道太白中路4号。
撤销兖州市,设立济宁市兖州区,以原兖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兖州区的行政区域。兖州区人民政府驻龙桥街道九州中路99号。
省政府要求,济宁市政府按照行政区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新设任城区、兖州区的组建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按照有关规定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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