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城市的获批,为我市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养老产业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力。经过半年多的改革试点,各级各部门积极谋划、全力推进,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项试点任务,站位高、标准严、工作紧,试点工作呈现出进展快、亮点多、成效实的特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在2017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双创双争”奖。
部门联动统筹推进
试点城市获批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2018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4月28日,市政府印发《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十项试点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24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5月17日,市政府召开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我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工作。5月31日、7月27日,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第一次、第二次联席会议,调度试点工作进展,总结阶段性成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形成了完备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机制。
优化环境政策保障
市民政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今年以来,会同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相继印发《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宁市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办法》《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保障体系。
突出重点做实服务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社区嵌入式、医养融合、社会运营的原则,打造集居家养老服务站、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老年大学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今年计划建设的31处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有4处建成,14处完成主体,其余全部开工。建立了新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长效机制,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突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开展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空巢留守、失独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筛查摸底,建立数据库。市民政局制定了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清单,落实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高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试点,探索对农村低保户中的失能和重度残疾人,按照自愿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养老机构供养,充分发挥各类养老机构在扶贫工作中的托底作用。
培养人才提升质量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发展激励政策,对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在省财政补助100万的基础上,市财政补助30万元。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培训400名养老服务人才和8000名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建立护理员职业补贴制度,评选100名“孔孟之乡”敬老使者,给予每人每年7200元政府津贴,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待遇和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会同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老龄办印发了《2018年济宁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去年专项行动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已整治问题不反弹。实施养老机构“天眼”行动。为全市养老机构统一安装高清监控设备,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全覆盖,利用互联网专线实现全市养老机构监控设备集成并网,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监控管理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情况实时监控,随时抽查,及时依法查处欺老虐老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精细化监管水平。
张慧
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召开,省民政厅有关领导作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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