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9年,济宁市积极推进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济宁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攻坚任务。市城乡水务局成立了工作推进专班,19个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制定了创建节水型城市时间表、任务书,选取20个企业、单位、小区开展节水载体建设,被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联合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2019年10月中旬,顺利通过省住建厅、发展改革委、工信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评价验收,认定达到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级标准,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2020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济宁市将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引领,坚持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深化工业、农业和生活节水,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加强节水监管和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开展节水评价,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到2020年底,再建成一批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确保济宁市达到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标准。
(通讯员樊金华曹锋)
美丽的城区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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