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王粲通讯员李姝熳)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实施,济宁市不断创新投入机制,积极统筹各级生态环境资金。截至目前,已获得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9909万元。
为全面加强对县市区的生态补偿,充分调动县市区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济宁市统筹省级返还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南四湖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对县市区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奖励资金,第一季度奖补各县市区生态补偿资金1060.34万元。同时,投入7000余万元用于36个入境和县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南四湖水质监测能力、水质安全预警决策能力。目前,3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已全面完成,顺利实现了日常水质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此外,记者了解到,为突出生态治理重点,进一步降低南四湖生态环境风险,年初市级预算安排2000万元,择优选择对改善南四湖水质和生态环境贡献较大的项目开展示范试点,科学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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