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宋娜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策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目前,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持续增长、“231”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主导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科技创新载体逐步健全、区域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具备了依靠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条件。基于此,《若干措施》结合济宁市实际,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推进企业创新、产业创新、源头创新、区域创新和创新保障,将济宁打造为创新能力突出、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聚焦平台建设、研发投入营造创新生态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以深化创新型城市建设为主线,面向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两个主题,聚焦平台建设、研发投入、高企培育、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积极营造创新生态,以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制定支持济宁创新谷发展的政策措施,市级统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谷建设重大科研机构和基础设施、开展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落地产业化项目等。
同时,鼓励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研发统计范围。对首次纳统且研发经费不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市级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研发经费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超过20%的再次纳统企业,市级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设立研发投入强度“红线”制度,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低于1%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市级以上创新项目、研发平台和补助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在促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加大了奖励力度,对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在县(市、区)完成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每个县(市、区)最高50万元。对进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奖励。
此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省税务系统出具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技术输出方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年优选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技术经纪(经理)人,机构每家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技术经纪(经理)人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
紧扣产业需求确保政策资金保障到位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动‘十四五’争先进位跨越赶超的重要战略举措。”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紧扣产业需求,突出关键环节,着力确保政策资金保障到位、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增强全市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
记者了解到,市财政整合设立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激励增加研发投入、建设创新平台载体及引进人才团队,鼓励企业牵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解决一批制约济宁市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兑现。
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方面,市财政会同科技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科技创新资金扶持。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创新发展政策有效衔接,采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场化运作、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集聚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持续提高全社会创新活力。
在提高政策执行效率方面,配合科技部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细化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管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探索实施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到实施单位的“直通车”拨付管理方式,并通过试点推进“免申即享”政策服务,简化拨付程序,让企业尽早收益。
此外,突出绩效导向,把科技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编制,开展动态监控和绩效评价,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逐步形成与科技部门、项目单位齐抓共管的绩效管理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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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若干措施》是2017年济宁市出台《关于实施六大工程培育科技沃土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来,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支持创新主体创新创业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5个部分,共16条。
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共4条。
主要包括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水平;落实中小企业普惠性政策等。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借鉴徐州、潍坊、南京政策,其他延续原有政策。
引领产业创新升级,共4条。
主要包括支持围绕产业发展“强链补链延链”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推进产业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科技项目等。其中,支持产业创新载体建设、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吸引社会资本等借鉴山东省及徐州、潍坊政策,其他延续原有政策。
提升源头创新水平,共3条。
主要包括加强大院大所引进力度,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激励高层次人才和基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完成人以及优秀科技成果进行奖励等。其中,对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补助、激励基层人才创新创业、评选优秀科技成果等借鉴山东省及潍坊、临沂政策,其他延续原有政策。
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共3条。
主要包括加大政策引导推进创新谷建设;通过创新创业共同体和创新联合体支持县域协同创新;鼓励区域间科技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等。其中,建设共同体和联合体、鼓励科技合作等借鉴山东省及潍坊、南京政策,其他延续原有政策。
提高创新保障能力,共2条。
主要包括建立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和考核机制;构建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等。该部分政策借鉴潍坊、徐州做法,从济宁市实际出发提出建议。
经梳理比对,16条政策中,3条延续原有政策,7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优化,6条为新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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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宁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