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李浩元、李玉德名下位于肃州区同德巷4-3号房产,个人占地面积55.3平方米,于1997年申请了土地登记,申请表号:0102号,特登报声明。自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如有权属争议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认定权属,逾期不办理,视为无争议。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13389376689
声明人:李玉德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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