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塘讯 2002年1月10日,26岁的来宾籍青年韦威卡伙同他人持枪流窜至覃塘区山北乡一煤矿宿舍实施抢劫。事后,由于害怕受到法律严惩,韦威卡选择了逃跑。今年3月26日,韦威卡因犯抢劫罪,被覃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2年1月10日18时许,韦威卡伙同韦锦长(已判刑)及韦武台、“阿猫”(均在逃)密谋后,携带自制手枪和匕首等工具窜至覃塘区山北乡原樟木煤矿厂部的石灰粉厂宿舍区,以找工作为名,找到了正在做饭的老板蔡某和工人叶某。此时,电话响了,叶某便回房间听电话,韦威卡与同伙跟随入内,用凶器威胁叶某把钱拿出来。在遭到叶某拒绝后,韦威卡用手枪枪柄击打叶某后脑勺致其受轻微伤。韦锦长等人趁机抢走现金4200元、价值1080元的手机一台和VCD一台、寻呼机一台、电话子母机一台。抢劫后,韦威卡等4人将蔡某和叶某双手反绑,用毛巾堵住两人嘴巴,关上房门离开了现场。随后,4人在宿舍区内又拦住了准备回宿舍的饶某和谢某夫妇,用凶器威胁两人拿钱出来。在遭到拒绝后,韦威卡用自制手枪朝饶某的右下肢开了一枪致其受轻伤。谢某被逼迫带韦锦长等人进入房间。4人在房间内抢走了放在抽屉里的20多元现金,抢走了谢某的手机和一台无绳电话。
2011年10月29日晚,逃亡了近10年的犯罪嫌疑人韦威卡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被当地公安派出所抓获。
(黄栋坚 李倩)
新闻推荐
...
来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