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5月6日,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河西卫生所文化路一分所状告兴宾区卫生局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卫生局吊销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下简称执照)的处罚决定违法。
今年3月19日,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报今年3月21日10版曾作报道),法院查明,2012年12月1日,兴宾区卫生局以卫生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情节严重为由,吊销了卫生所执照。今年1月16日,卫生局才将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卫生所负责人。在庭审过程中,卫生局以行政处罚程序上有瑕疵为由,当庭递交相关文件,撤销原来的处罚决定。
卫生局向法庭递交警方的讯问笔录作为处罚事实依据。法院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必须查明事实。卫生局没有主要证据证明在作出吊销卫生所执照前查明了相关事实,属主要证据不足。同时,卫生所取得的执照尚在有效期内,卫生局的行为侵犯了卫生所的合法权益。
另外,卫生局在吊销卫生所的执照前,未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没有告知卫生所享有陈述、申辩以及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卫生局吊销卫生所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确认卫生局的处罚决定违法。
新闻推荐
◎教育热话题 今报记者石红星孩子与同学或同伴打架,是中小学生家长经常面临的一个问题,但不少家长在处理孩子之间的这种矛盾时,要不是不以为然完全...
来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来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