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志杰 王小丁 通讯员胡纷媛 钟丽萍)眼见民警找上门,竟伪造合同企图转移视线,最终还是纸包不住火,昨日,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督办的特大滥伐林木案的嫌疑人韦某、覃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2月中旬,柳江县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县百朋镇白诺村“俊华林场”存在无证砍伐特大数量林木行为,立即向当地森林公安报案。柳州市森林公安局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并成立“2·18”专案组。
专案组辗转南宁、柳州、来宾等地调查。经查,柳江县百朋镇林木所有人覃某好,将其位于百朋镇百诺村的“俊华林场”3000余亩尾叶桉林木,以6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来宾市人韦某(男,45岁)。买卖双方签订林木购买合同后,韦某找来合伙人覃某(男,38岁,来宾市人),共同经营管理,并监督林木砍伐。
2013年10月开始,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韦某、覃某雇人进山砍伐林木,至今年1月案发,被滥伐的林地有349.5亩,林木蓄积量2757立方米。
民警立即对韦某、覃某进行调查。两人为推卸责任和掩人耳目,假称已转让部分林木给他人砍伐,自导自演了一出“桉林木转让合同”戏,将所有涉嫌无证砍伐的桉树林,转让给南宁市人“何龙伟”,由“何龙伟”砍伐林木,再以找不到人为由,企图推卸责任和逃脱法律制裁。
专案组经调查,根本没有“何龙伟”的个人信息。4月29日,覃某被传唤到柳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加强讯问攻势,当问到与“何龙伟”签订的《桉林木转让合同》的具体情况时,覃改口称合同具体签订自己一概不知,是韦某一手操办。
5月23日,专案组抓获韦某。韦某承认《桉林木转让合同》系自己伪造,对编造假合同、无证砍伐大量林木、企图蒙混过关的事实供认不讳。
覃某、韦某分别于4月29日、5月2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昨日,两人被批准逮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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