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赵纯)39岁的来宾市男子韦某为追一笔债款,把当事人从柳州拉到来宾非法拘禁。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违法,3月27日晚,还到来宾当地派出所对民警说当事人欠钱不还。3月30日,记者从警方获悉,韦某涉嫌非法拘禁,已被刑事拘留。
被韦某非法拘禁到来宾的男子姓陈,今年31岁。2015年10月,陈某来到韦某在柳州市柳邕路的租车行,租了一辆汽车。期间,陈某驾驶该车出了交通事故,车子被交警扣押。事发后,韦某一直联系不上陈某,只好自己到交警队,花2万元处理了这起交通事故。
韦某说,陈某在租车时还有6000元费用没有结算,加上他先帮垫付的2万元,一共欠下2.6万元。为此,他多次想向陈某追要这笔欠款,但都联系不上对方。
3月26日晚10时许,韦某和阿雷、阿军等3个朋友,在柳邕路康华小区附近遇到陈某,便催其还钱。陈某没有钱还,让韦某再给他点时间筹钱。韦某担心今后难找到人,把陈某带上一辆汽车,开往来宾。
陈某说,一路上韦某不断逼他还钱,还殴打了他。3月27日下午5时许,见陈某无法还钱,韦某称自己在派出所认识人,如果不还钱,就让派出所民警把陈某关了。
随即,韦某与另外3名男子开着汽车,把陈某带到来宾某派出所门口,继续逼他还钱。
陈某趁韦某不备,打开车门,跑进派出所,对值班民警说自己被非法拘禁了。韦某也跟着进入派出所,称陈某欠钱不还,让民警将其处理。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问话,发现韦某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他人,遂将其控制住。由于陈某是被从柳州带到来宾,来宾警方将此案通报柳州市公安局银山派出所。
3月28日,银山派出所民警前往来宾,把韦某带回柳州。韦某说,他只想快点把钱追回,不知道这样追债是违法的。民警对他进行了法律宣传,告知追债要通过合法途径。
最终,韦某债没追成,反把自己“追”进了看守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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