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军通讯员熊杰晚报讯梁某本是鱼峰路某百货公司化妆品柜的员工,对公司促销抽奖程序非常熟悉,当发现6月份的兑奖券与10月份的兑奖券票面一致但奖品截然不同时,她顿生贪念。她在一家分店成功冒领了奖品1000元购物卡后,又到另一分店故伎重施,结果被请进了派出所,被行政拘留5天。
梁某是象州县人,6月店里做促销搞抽奖活动,她参加了,共获得六张奖券,有两张中了二等奖,奖品是9元钱的保鲜盒,当时她没去兑奖。10月14日,公司又开展了同样的活动。梁某发现,10月份二等奖的抽奖券与6月份二等奖的抽奖卷是一样的,但这次二等奖是1000元的购物卡!15日,梁某到公司红岩路分店买了商品,然后抽奖。梁某刮开看没有中奖,偷偷把带来的一张6月份的抽奖券进行调换再去兑奖。不过,一名工作人员发现梁某的抽奖券有问题当即报警。
梁某说,在15日14时许,她曾在谷埠店成功冒领了一次,没想到在龙屯店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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